關註:臺海網海峽導報
  臺海網(微博)5月15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,食安風波過後,各界強烈要求“衛生福利部”應該管制業者標明食品添加物,“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”15日則宣佈,自今年10月1日起,食品添加物“有登才能賣”,販售業者需要經過審核通過取得“登錄字號”,才能販售,否則將開罰(新臺幣,下同)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  歷經塑化劑、混充油等食安問題之後,“食藥署”今年4月24日公告“食品添加物業者應辦理登錄”,並要求食品添加物製造、加工或輸入業者,自103年5月1日起,應完成登錄,始得製造、加工或輸入。
  “食藥署”今日更進一步指出,自2014年10月1日起,食品添加物販售業者,應完成登錄,取得“登錄字號”,始得販售,“有登才能賣”,否則將開罰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目前食品業者登錄平臺(https://fadenbook.fda.gov.tw/)已開放民眾業者查詢相關登錄資料,“食藥署”提醒,食品製造及加工業者,應該要使用完成登錄之食品添加物。
  責任編輯:燕子  (原標題:台食品添加物大管制 10月前有登才能賣!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a90xatwg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